CS-TAIWAN有三個基礎理念。分別是世界人權宣言、兒童權利公約及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(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) 。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希望在2030年終結人類貧窮,保護地球以及確保人類和平與永續前景。這個維期15年的全球行動從三個主要發展面向「經濟成長」,「社會進步」與「環境保護」 中制定了17項永續發展目標以及232項指標,作為2030年以前所有成員國之間跨國合作的指導原則。全球各國不論企業或政府部門、私部門及非政府組織,都遵循此大方向彼此持續努力。CSI-TAIWAN所執行的計劃主要著重於目標3:健康與福祉;目標4:優質教育及目標6:乾淨水及公衛。在SDGs 17個目標 (Goals)和232個指標(Indicators)中,兒童的部份涵蓋了10個目標及44個指標兒童族群在永續發展目標中可被歸類成5面項。分別是兒童生存及成長、兒童學習、兒童保護(暴力,剝削及傷害)、乾淨安全的兒童環境及兒童生活的公平機會。從全球整體來看,除了兒童生存及成長面項外,其餘4面項都有嚴重資料不足的情形。兒童保護及兒童生活的公平機會是目前離永續最遠的面項。更多有關SDGs (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) 。